蕭思話 劉延孫
蕭思話,南蘭陵人,孝懿皇后弟子也。父源之字君流,歷中書黃門郎,徐、兗二州刺史,冠軍將軍、南琅邪太守。永初元年卒,追贈前將軍。
思話年十許歲,未知書,以博誕遊遨為事,好騎屋棟,打細腰鼓,侵暴鄰曲,莫不患毒之。自此折節,數年中,遂有令譽。好書史,善彈琴,能騎射。高祖一見,便以國器許之。年十八,除琅邪王大司馬行參軍,轉相國參軍。父憂去職。服闋,拜羽林監,領石頭戍事,襲爵封陽縣侯,轉宣威將軍、彭城沛二郡太守。涉獵書傳,頗能隸書,解音律,便弓馬。元嘉元年,〔一〕謝晦為荊州,欲請為司馬,思話拒之。
五年,遷中書侍郎,仍督青州徐州之東莞諸軍事、振武將軍、青州刺史,時年二十七。〔二〕亡命司馬朗之、元之、可之兄弟,聚黨於東莞發干縣,〔三〕謀為寇亂,思話遣北海太守蕭汪之討斬之,餘黨悉平。八年,除竟陵王義宣左軍司馬、南沛郡太守。未及就徵,索虜南寇,檀道濟北伐,既而迴師,思話懼虜大至,乃棄鎮奔平昌。思話先使參軍劉振之戍下邳,聞思話奔,亦委城走。虜定不至,而東陽積聚,已為百姓所焚,由是徵下廷尉,仍繫尚方。初在青州,常所用銅斗,覆在藥廚下,忽於斗下得二死雀,〔四〕思話曰:「斗覆而雙雀殞,其不祥乎。」既而被繫。
九年,仇池大饑,益、梁州豐稔,梁州刺史甄法護在任失和,氐帥楊難當因此寇漢中。乃自徒中起思話督梁南秦二州諸軍事、橫野將軍、梁南秦二州刺史。既行,聞法護已委鎮北奔西城,遣司馬、建威將軍、南漢中太守蕭承之五百人前進,又遣西戎長史蕭汪之係之。承之緣路收合士眾,得精兵千人。十年正月,進據磝頭。難當焚掠漢中,引眾西還,留其輔國將軍、梁秦二州刺史趙溫守梁州,魏興太守薛健據黃金。承之進屯磝頭,遣陰平太守蕭坦赴黃金,薛健副姜寶據鐵城,鐵城與黃金相對,去一里,斫樹塞道。坦進攻二戍,拔之。二月,趙溫又率薛健及其寧朔將軍、馮翊太守蒲早子來攻坦營,〔五〕坦奮擊,大破之。坦被創,賊退保西水。承之司馬錫文祖進據黃金,蕭汪之步騎五百相繼而至。平西將軍臨川王義慶遣龍驤將軍裴方明三千人赴,承之等進黃金,早子、健等退保下桃。思話先遣行參軍王靈濟率偏軍出洋川,因向南城。偽陵江將軍趙英堅守險,靈濟擊破之,生禽英。南城空虛,因資無所,復引軍還與承之合。
三月,承之率眾軍進據峨公固。難當遣其子和率趙溫、蒲早子及左衛將軍呂平、寧朔將軍司馬飛龍,步騎萬餘,跨漢津結柴,其間立浮橋,悉力攻承之,合圍數十重,短兵接戰,弓矢無復用。賊悉衣犀革,戈矛所不能加,承之乃截槊長數尺,以大斧椎之,一槊輒貫十餘賊。賊不能當,因大敗,燒柴奔走,退據大桃。閏月,承之及方明臺軍至,龍驤將軍楊平興、幢主殿中將軍梁坦直入角弩追之,賊又敗走,殺傷虜獲甚多。漢中平,悉收沒地,置戍葭萌水。
先是,桓玄篡晉,以桓希為梁州。希敗走,〔六〕氐楊盛據有漢中,刺史范元之、傅歆悉治魏興,唯得魏興、上庸、新城三郡。其後索邈為刺史,乃治南城。〔七〕為賊所焚燒不可固,思話遷鎮南鄭,〔八〕加節,進號寧朔將軍,徵承之為太子屯騎校尉。法護,中山無極人,過江寓居南郡。弟法崇,元嘉十年,自少府為益州刺史。法護委鎮之罪,統府所收,於獄賜死。太祖以法崇受任一方,令獄官言法護病卒。太祖使思話上平定漢中本末,下之史官。
十四年,遷使持節、臨川王義慶平西長史、南蠻校尉。太祖賜以弓琴,手敕曰:「丈人頃何所作?事務之暇,故以琴書為娛耳,所得不曰義邪。眷想常不忘情,想亦同之。前得此琴,云是舊物,亦有名京邑,今以相借。因是戴顒意於彈撫,響韻殊勝,直爾嘉也。并往桑弓一張,材理乃快,先所常用,既久廢射,又多病,略不能制之,便成老公,令人歎息。良材美器,宜在盡用之地,丈人真無所與讓也。」
十六年,衡陽王義季代義慶,又除安西長史,餘如故。十九年,徵為侍中,領前軍將軍,未就徵,復先職。明年,遷持節、監雍州梁南北秦四州荊州之南陽竟陵順陽襄陽新野隨六郡諸軍事、寧蠻校尉、雍州刺史,襄陽太守。二十二年,除侍中,領太子右率。二十四年,改領左衛將軍。嘗從太祖登鍾山北嶺,中道有磐石清泉,上使於石上彈琴,因賜以銀鍾酒,謂曰:「相賞有松石間意。」又領南徐州大中正。明年,復監雍梁南北秦四州荊州之竟陵隨二郡諸軍事、右將軍、寧蠻校尉、雍州刺史如故。〔九〕
二十六年,徵為吏部尚書。詔思話曰:「沈尚書暴病不救,其體業貞審,立朝盡公,年時尚可,方相委任,奄忽不永,痛惋特深。銓管要機,通塞所寄,丈人才用體國,二三惟允。」思話以去州無復事力,倩府軍身九人,太祖戲之曰:「丈人終不為田父於里閭,何應無人使邪?」未拜,二十七年,遷護軍將軍。
是年春,虜攻懸瓠,太祖將大舉北討,朝士僉同,莫或異議。思話固諫,不從。乃領精甲三千,助鎮彭城。虜退,即代世祖為持節、監徐兗青冀四州豫州之梁郡諸軍事、撫軍將軍、兗徐二州刺史。二十九年,統揚武將軍、冀州刺史張永眾軍圍碻磝。初,鎮軍諮議參軍申坦與王玄謨圍滑臺,不克,免官。青州刺史蕭斌板坦行建威將軍、濟南平原二郡太守,守歷城,令任仲仁又為坦副,並前鋒入河。五月,發沿口,永司馬崔訓、建武將軍齊郡太守胡景世率青州軍來會。七月,思話及眾軍並至碻磝,治三攻道。太祖遣員外散騎侍郎徐爰宣旨督戰。張永、胡景世當東攻道,申坦、任仲仁西攻道,崔訓南攻道。賊夜地道出,燒崔訓樓及蟆車,又燒胡景世樓及攻具,尋又毀崔訓攻道,城不可拔。思話馳來,退師。攻城凡十八日,解圍還歷下。崔訓以樓見燒,又不能固攻道,被誅於碻磝,〔一0〕永、坦並繫獄。詔曰:「得撫軍將軍思話啟事,碻磝不拔,士卒疲勞,且班師清濟,更圖進討。此鎮山川嚴阻,控臨河朔,形勝之要,擅名自古,宜除其授,以允望實。思話可解徐州為冀州,餘如故。彭城文武,復量分配,即鎮歷城。」尋為江夏王義恭所奏免官。
元凶弒立,以為使持節、監徐青兗冀四州豫州之梁郡諸軍事、徐兗二州刺史,將軍如故。思話即率部曲還彭城,起義以應世祖。遣使奉牋曰:「下官近在歷下,始奉國諱,所承使人,不知闊狹,既還在路,漸有所聞,猶謂人倫無容有此,私懷感慨,未敢在言。奉被今教,果出慮表,重增哀惋,不能自勝。此實天地所不覆載,人神所不容忍,率土民氓,莫不憤咽,況下官蒙荷榮渥,義兼常志。此月五日,被驛使追命騎還朝,切齒拊心,輒已鍾疾,雖百口在都,一非所顧。正欲遣啟受規略,會奉今旨,悲懼兼情。伏承司徒英圖電發,殿下神武霜斷,臧質忠義並到,不謀同時,仗順沿流,席卷江甸,前驅風邁,已應在近。下官復練始集,遣輔國將軍申坦、龍驤將軍梁坦二軍,分配精甲五千,申坦為統,便以即日水陸齊下。下官悉率文武,駱驛繼發。憑威策懦,勢同振朽,開泰有期,悲欣交集。」世祖至新亭,坦亦進克京口。
上即位,徵為散騎常侍、尚書左僕射,固辭,不受拜。改為中書令、丹陽尹,常侍如故。時京邑多有劫掠,二旬中十七發,引咎陳遜,不許。明年,出為使持節、都督徐兗青冀幽五州豫州之梁郡諸軍事、安北將軍、徐州刺史,加鼓吹一部。未行而江州刺史臧質反,復以為使持節、都督江州豫州之西陽晉熙新蔡三郡諸軍事、江州刺史。事平,分荊、江、豫三州置郢州,復都督郢湘二州諸軍事、鎮西將軍、郢州刺史,持節、常侍如故,鎮夏口。
孝建二年卒,時年五十。〔一一〕追贈征西將軍、開府儀同三司,持節、常侍、都督、刺史如故,諡曰穆侯。思話宗戚令望,蚤見任待,凡歷州十二,杖節監都督九焉。所至雖無皦皦清節,亦無穢黷之累。愛才好士,人多歸之。
長子惠開嗣,別有傳。次子惠明,亦有世譽,歷黃門郎,御史中丞,司徒左長史,吳興太守。後廢帝元徽末,卒官。第四子惠基,順帝昇明末,為侍中。
源之從父弟摹之,丹陽尹,追贈征虜將軍。子斌,亦為太祖所遇。彭城王義康鎮豫章,以為大將軍諮議參軍、豫章太守。歷南蠻校尉,侍中,輔國將軍、青冀二州刺史。
元嘉二十七年,統王玄謨等眾軍北伐。斌遣將軍崔猛攻虜青州刺史張淮之於樂安,淮之棄城走。先是,猛與斌參軍傅融分取樂安及碻磝,樂安水道不通,先并定碻磝,至是又克樂安。既而攻圍滑臺不拔,斌追還歷下,事在王玄謨傳。
二十八年,亡命司馬順則詐稱晉室近屬,自號齊王,聚眾據梁鄒城。又有沙門自稱司馬百年,號安定王,亡命秦凱之、祖元明等各據村屯以應順則。初,梁鄒戍主、宣威將軍、樂安渤海二郡太守崔勳之出州,故順則因虛竊據。勳之司馬曹敬會拒戰不敵,出走。斌即遣勳之率行建威將軍濟南平原二郡太守申坦、長流參軍羅文昌等諸軍討順則,攻之不克。勳之等始謂城內出於逼附,軍至即應奔逃,而並為賊堅守,殺傷官軍甚多。斌又遣府司馬、建武將軍、齊郡太守龐秀之總諸軍。祖元明又據安丘城,斌更遣振武將軍劉武之及軍主劉回精兵千人,討司馬百年,斬之。順則既失據,眾稍離阻。文昌遣道連偽投賊,賊信納之,潛以官賞格示眾,城內賊黨李繼叔等並有歸順心。道連謀泄,為賊所殺,繼叔踰城出降,賊黨於是大離。乃四面進攻,衝車所衝,輒三五丈崩落。時南門樓上擲下一級,并垂繩釣取外人,外人上,賊並放仗,云向已斬順則,所投首是也。秦凱之走河北。斌坐滑臺退敗,免官。久之,復起為南平王鑠右軍長史。其後事跡在二凶傳。
斌弟簡,歷位長沙內史。廣陵王誕為廣州,未之鎮,以簡為安南諮議參軍、南海太守,行府州事。東海王褘代誕,簡仍為前軍諮議,太守如故。世祖入討元凶,遣輔國將軍、南海太守鄧琬討簡,〔一二〕固守經時,城陷伏誅。斌、簡諸子並誅滅。
龐秀之,河南人也。以斌故吏,賊劭甚加信委,以為遊擊將軍。奔世祖於新亭。時劭諸將未有降者,唯秀之先至,事平,以為梁州刺史。秀之子弟為劭所殺者將十人,而酣讌不廢,坐免官。後又為徐州刺史,太子右衛率。孝建元年,卒,追贈本官,加散騎常侍。子彌之,順帝昇明末,廣興公相。秀之弟況之,太宗世,亦為始興相。
劉延孫,彭城呂人,雍州刺史道產子也。
初為徐州主簿,舉秀才,彭城王義康司徒行參軍,尚書都官郎,為錢唐令,世祖撫軍、廣陵王誕北中郎中兵參軍、南清河太守。世祖為徐州,補治中從事史。時索虜圍縣瓠,分軍送所掠民口在汝陽,太祖詔世祖遣軍襲之,議者舉延孫為元帥,固辭無將用,舉劉泰之自代。泰之既行,太祖大怒,免延孫官。為世祖鎮軍北中郎中兵參軍,南中郎諮議參軍,領錄事。世祖伐逆,府缺上佐,轉補長史、尋陽太守,行留府事。
世祖即位,以為侍中,領前軍將軍。下詔曰:「朕藉群能之力,雪莫大之恥,以眇眇之身,託于王公之上,思所以策勳樹良,永寧世烈。新除侍中、領前軍將軍延孫率懷忠敏,器局沈正,協贊義初,誠力俱盡。左衛將軍竣立志開亮,理思清要,茂策忠謨,經綸惟始,俾積基更造,咸有勤焉。宜顯授龜社,大啟邦家。延孫可封東昌縣侯,竣建城縣侯,食邑各二千戶。」其年,侍中改領衛尉。
孝建元年,遷丹陽尹。臧質反叛,上深以東土為憂,出為冠軍將軍、吳興太守,置佐史。事平,徵為尚書右僕射,領徐州大中正。遣至江陵,分判枉直,行其誅賞。三年,又出為南兗州刺史,加散騎常侍。仍徙為使持節、監雍梁南北秦四州郢州之竟陵隨二郡諸軍事、鎮軍將軍、寧蠻校尉、雍州刺史,以疾不行。留為侍中、護軍,又領徐州大中正。素有勞患,其年增篤,詔遣黃門侍郎宣旨問疾。
大明元年,除金紫光祿大夫,領太子詹事,中正如故。其年,又出為鎮軍將軍、南徐州刺史。先是高祖遺詔,京口要地,去都邑密邇,自非宗室近戚,不得居之。延孫與帝室雖同是彭城人,別屬呂縣。劉氏居彭城縣者,又分為三里,帝室居綏輿里,左將軍劉懷肅居安上里,豫州刺史劉懷武居叢亭里,及呂縣凡四劉。雖同出楚元王,由來不序昭穆。延孫於帝室本非同宗,不應有此授。時司空竟陵王誕為徐州,上深相畏忌,不欲使居京口,遷之於廣陵。廣陵與京口對岸,欲使腹心為徐州,據京口以防誕,故以南徐授延孫,而與之合族,使諸王序親。
三年,南兗州刺史竟陵王誕有罪,不受徵,延孫馳遣中兵參軍杜幼文率兵起討,既至,誕已閉城自守,乃還。誕遣使劉公泰齎書要之,延孫斬公泰,送首京邑。復遣幼文率軍渡江,受沈慶之節度。其年,進號車騎將軍,加散騎常侍,給鼓吹一部。
五年,詔延孫曰:「舊京樹親,由來常準。卿前出所有別議,今此防久弭,當以還授小兒。」徵延孫為侍中、尚書左僕射,領護軍將軍。延孫疾病,不任拜起,上使於五城受封版,乘船自青谿至平昌門,仍入尚書下舍。又欲以代朱脩之為荊州,事未行,明年,卒,時年五十二。上甚惜之,下詔曰:「故侍中、尚書左僕射、領護軍將軍東昌縣開國侯延孫,風局簡正,體識沈明,綢繆心膂,自蕃升朝,契闊唯舊,幾將二紀。靈業中圮,則首贊宏圖;〔一三〕義令既舉,則任均蕭、寇。器允棟幹,勳實佐時。歷事兩宮,〔一四〕出內尹牧,惠政茂績,〔一五〕著自民聽,忠謨令節,簡乎朕心。方燮和台階,永毗國道,奄至薨殞,震慟兼深。考終定典,宜盡哀敬。可贈司徒,給班劍二十人,侍中、僕射、侯如故。」有司奏諡忠穆,詔為文穆。又詔曰:「故司徒文穆公延孫,居身寡約,家素貧虛,每念清美,良深悽歎。葬送資調,固當闕乏,可賜錢三十萬,米千斛。」
子質嗣,太宗泰始中,有罪,國除。
延孫弟延熙,義興太守,在孔覬傳。
史臣曰:延孫接款蕃日,固出顏、袁矣。風飆局力,又無等級可言,而隆名盛寵,必擇而後授,何哉?良以休運甫開,沈疾方被,雖宿恩內積,而安私外簡。夫侮因事狎,敬由近疏,疏必相思,狎必相厭,厭思一殊,榮禮自隔,遂得為一世宗臣,蓋由此也。子曰:「事君數,斯疏矣。」然乎!然乎!
校勘記
〔一〕 元嘉元年 「元年」各本並作「三年」。孫虨宋書考論云:「謝晦為荊州乃元嘉元年。」按孫說是,今改正。
〔二〕 五年遷中書侍郎仍督青州徐州之東莞諸軍事振武將軍青州刺史時年二十七 「五年」文帝紀繫三年十二月癸丑,是。
〔三〕 聚黨於東莞發干縣 錢大昕廿二史考異云:「按州郡志,發干屬東安,不屬東莞。」
〔四〕 忽於斗下得二死雀 各本並脫「忽於斗下」四字,據南史、建康實錄、御覽九二二引補。
〔五〕 趙溫又率薛健及其寧朔將軍馮翊太守蒲早子來攻坦營 「馮翊」各本並作「馮冀」,今改正。按州郡志,秦州有馮翊郡,「三輔流民出漢中,文帝元嘉二年僑立」。即此郡。
〔六〕 以桓希為梁州希敗走 「希」各本並作「布」,據晉書毛璩傳、通鑑宋文帝元嘉十一年改。
〔七〕 其後索邈為刺史乃治南城 各本「乃」上有「氐」字。按氐傳及州郡志,索邈為梁州刺史,治南城,非氐治南城。今刪「氐」字。
〔八〕 為賊所焚燒不可固思話遷鎮南鄭 「思話」上各本有「即」字,按「即」字費解,今刪去。「南鄭」各本並作「南城」,據州郡志改。州郡志:刺史蕭思話還治南鄭。
〔九〕 復監雍梁南北秦四州荊州之竟陵隨二郡諸軍事右將軍寧蠻校尉雍州刺史如故 各本並脫「四」字,據張元濟校勘記說補。
〔一0〕被誅於碻磝 各本並脫「於」字,據元龜四五0補。
〔一一〕孝建二年卒時年五十 殿本考證云:「按思話年十八,除琅邪王大司馬行參軍,踰年,父源之卒,是為永初元年。至元嘉五年,任青州刺史,稱年二十七是也。自元嘉六年己巳,至孝建二年乙未,又歷二十七年。思話卒時,年五十四,今云五十,蓋脫四字。」孫虨宋書考論云:「按思話任青州,依本紀實元嘉三年,年二十七。若五年年二十七,則其年十八時,當晉恭帝元熙元年,琅邪王已為帝,何自除琅邪王大司馬參軍邪?以此推之,思話卒年蓋五十六也。」按文帝紀繫思話任青州於元嘉三年,是,傳云元嘉五年為青州刺史,實誤。元嘉三年,思話年二十七,則其卒年亦當是五十六,而非五十或五十四。
〔一二〕遣輔國將軍南海太守鄧琬討簡 「鄧琬」各本並作「劉玩」,據本書鄧琬傳、孝武帝紀、沈慶之傳從弟法系附傳改正。通鑑考異曰:「蕭簡傳作劉玩,今從本紀。」
〔一三〕則首贊宏圖 「宏」各本並作「出」,據元龜四六一改。
〔一四〕歷事兩宮 各本並作「及累司馬兩官」,句費解,今據元龜四六一改。
〔一五〕惠政茂績 「績」各本並作「課」,據元龜四六一改。
宋書卷七十八 列傳第三十八
宋書
(梁)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