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入新生活

小木屋的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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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别人自由和维护自己的自由,两者同样是崇高的事业。

——亚伯拉罕·林肯

迈入新生活

亚伯拉罕已经十岁了。

这个家庭的沉默和孤寂,终于被一位叫德尼斯的青年所打破。德尼斯是林肯的堂兄,来这里暂住。他是个生性乐观的人,不但幽默风趣,工作也很卖力,最喜欢逗莎拉和亚伯拉罕。他来了之后,这一家人又有了笑声。

自从母亲去世之后,莎拉便接替了母亲的工作,她要打扫卫生、洗衣、煮三餐、缝衣服、挤牛奶、喂家禽……但莎拉毕竟只是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姑娘,如此繁杂的工作,无法件件都做得很好。再加上莎拉个子小、身体瘦,父亲看在眼里,总觉得有点不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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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塔基丘陵

母亲去世后一年的某天,父亲对家人说:“我有事情要出远门,你们要好好看家。”

他准备了简单的行李就骑着马走了。爸爸到底要去哪里,去做什么,莎拉和亚伯拉罕都不知道。

过了一个星期,爸爸还没有回家,待在家里的三个人开始担忧起来。

每天一到傍晚,莎拉和亚伯拉罕就站在丘陵上,凝望着山谷边的小路,期待着父亲的出现。

就这样在盼望中过了三个星期。一天早上,路上传来了马车的声音,亚伯拉罕跑出去一看,只见山脚下有辆四匹马拉着的大马车,正扬着灰尘往这边来,而朝思暮想的爸爸,就骑在前面的马上。

“爸爸回来了!”亚伯拉罕向屋里大叫,莎拉和德尼斯立刻跑出来。

“啊——莎拉——亚伯——”父亲也远远地叫着莎拉和亚伯拉罕的名字。

父亲身旁的那匹马上,有一位戴着帽子的妇人。

“她是谁呢?”

当亚伯拉罕正在猜测时,马车已爬上了斜坡路,来到了小木屋的前面。

父亲扶着那位妇人下马,然后拉开了篷车的门,一个男孩和两个女孩,笑嘻嘻地跳了下来。

父亲原想对莎拉和亚伯拉罕多说一些话,但是一向不善言辞的他,在这个时候愈发说不出话来,只说了一句:“这是你们的新妈妈。”

妇人微笑着,先拥抱莎拉,然后又抱了亚伯拉罕。

亚伯拉罕望着她那温柔的眼睛,心里一阵温暖,差点开口叫她妈妈。

“从今以后,我就是你们的新妈妈了。”

这位继母,原先也住在肯塔基州,丈夫去世后,为她留下了一些土地和遗产,她便靠着这些遗产独力抚养三个子女。

亚伯拉罕的父亲在很早以前就和这家人有来往,如今两人终于决定结婚,彼此有个照顾。

继母的三个孩子,大的叫伊莉莎白,已经12岁;老二叫玛姬德,8岁;老三是个男孩,叫约翰。他们三个都穿着亚伯拉罕从来没见过的漂亮衣服。

“从今以后都是一家人,大家要好好相处。”继母这样说。莎拉和亚伯拉罕觉得有点难为情,不敢上前去和他们三姐弟拥抱。

继母看到这种情形,立刻从行李里拿出新衣服,让莎拉和亚伯拉罕换上,然后又一边为莎拉梳理头发,一边说:“看,多么漂亮!”

马车上的东西都卸了下来,较重的家具和行李,由父亲和德尼斯搬进屋里,小件的,则由亚伯拉罕和莎拉提,新妈妈也吩咐自己的孩子帮忙搬。

亚伯拉罕唯恐这三个小孩一路上太劳累了,便说:“不要紧,你们休息一下吧。”

但是继母坚定地说:“不行,大家都要动手。”

行李很多,有柔软的羽毛褥子、精致的餐具、漂亮的柜子和餐桌等,每一件都令莎拉和亚伯拉罕大开眼界。虽然这些都不算是奢侈品,可是对从小就睡在铺枯叶的床上,穿着满是补钉衣服的姐弟来说,每一件都太精美了。

当夜,莎拉和亚伯拉罕睡在柔软的床上,简直像是置身于梦境一样。

原来冷清孤寂的小家庭,一下子变成有八口人的大家庭了。

继母很勤快,在她的整顿之下,不到两三天的工夫,家里的情景已焕然一新。不过,这座小屋子八个人住确实小了些,于是父亲计划再建新屋子。

另一方面,家人增多,吃的东西就必须增加,不会赚钱的父亲,唯一的办法,就是继续开垦荒地。就这样,全家人都下田工作,新来的三姐弟也不再穿漂亮的衣服了。继母还为小弟弟约翰做了件鹿皮裤子,好方便做事。

亚伯拉罕每天随着父亲和德尼斯下田,有时候上山砍柴,工作十分卖力。

亚伯拉罕长得比一般十岁的孩子高,已经到父亲的肩膀,他的手掌厚实,臂力并不比成人差。

“他不久就可以做大人的事了。”父亲看着亚伯拉罕搬走一块大石头,高兴地想着。

但是只有一件事使父亲很不满意,那就是亚伯拉罕不愿意上山打猎。

那是他们搬来印第安那州不久之后的事。

一天,一群野火鸡聚集在屋子外面,父亲见了,便对亚伯拉罕说:“亚伯,你应该学打猎了,试试看吧。”

于是亚伯拉罕端起猎枪,架在窗户上向外瞄准,然后屏着气息扣了扳机。只听到“碰”的一声,一只火鸡倒下了。

“啊,打得好!”

父亲很高兴地大笑,亚伯拉罕自己也很得意,立刻跑出去看。只见那只火鸡倒在地上,浑身都是血。

亚伯拉罕愣在那儿,心里觉得很难过。

就从这个时候开始,无论父亲怎么劝,怎么责骂,亚伯拉罕都不愿意去打猎了。

除了这一点之外,其他的事,亚伯拉罕都会自动地去做。比如,砍的柴有多余时,他会骑着马,把木柴驮到镇上去卖,然后再一个人骑着马回来,完全是个旷野中长大的孩子的样子。

旺盛的求知欲

自从新妈妈来了之后,晚餐比以前丰富多了,这是亚伯拉罕一天中最期待的事。其实做菜的材料,同样是玉米、马铃薯、乳酪和火腿,但是继母善于烹调,每天做出来的菜式和味道有变化,使大家吃得津津有味。

另一件事也让亚伯拉罕感到十分快乐,就是继母的行李中有好几本书,这些都是少年读物,字又大又清楚,而且都是《伊索寓言》、《鲁宾孙漂流记》之类的有趣故事。

亚伯拉罕一有空,就坐在树下看书,遇到不懂的地方,就去问继母。父亲不了解书中的乐趣,常苦笑着说:“这有什么好看的?”

就这样,原来只认得几个字母的亚伯拉罕,已经从书本里认识了很多词。继母看到这种情形,发现了亚伯拉罕好学的精神,因此,当巡回教学的老师再度来临时,她不顾丈夫的反对,坚持要让亚伯拉罕去上学。

继母为有这样的一个儿子感到骄傲,她预感到林肯不会在这片土地上永远待下去,他似乎属于另外一个更为广阔的世界。

确实,林肯具有一些同龄小伙伴们所不具有的优秀品质,他的梦想在远方,这正是他以后成功的基础。

在这种远离城市的偏远地带,每天的生活都是千篇一律,一大早就得到田里工作,直到太阳下山才回家,日子向来缺少变化。亚伯拉罕自小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他单纯地以为,长大之后,也要跟爸爸一样,成为勤劳的农夫。

林肯12岁了,他的个子愈来愈高。

“真是的,你到底要长多高?”

父亲忘了自己也是个高个子,有时候会调侃亚伯拉罕。

原本很寂静的印地安那州,移民愈来愈多,丘陵上到处都看得见一座座的小木屋。

小木屋盖好之后,接下来的工作便是开垦田地,像这种繁重的工作,人手再多,也忙不过来。

一天,亚伯拉罕从磨坊回来,看见一位最近才来的移民正在和父亲说话。

父亲看见亚伯拉罕回来,便说:“亚伯,这位先生听说你很勤快,想雇用你,你觉得怎么样?我想,你为别人做事也不错。”

第二天,亚伯拉罕就到这户人家去工作,他按照主人的意思挖土、耕地、砍木柴、掘井……一天的工资是16分钱。

虽然数目很少,但对家里却是很大的帮助。

父亲有时会偷偷地观察亚伯拉罕的工作情形,他常看到亚伯拉罕在休息时间对其他的工人高谈阔论,工人们似乎也听得津津有味。

“这孩子在家里一句话都不说,现在到底跟这些人讲些什么?”

原来,亚伯拉罕是在模仿牧师口若悬河地讲道,大伙儿都觉得很有趣,亚伯拉罕更是一副很快活的样子。

父亲一直没有发现亚伯拉罕的这一面,因此感到惊讶。

这个在荒野中长大的孩子,对知识有着强烈的渴望。

亚伯拉罕不太爱交朋友,每天只是认真地工作。他感到最快乐的,是太阳下山后,一家人围在火炉旁边的时光。

此地经常有外来的旅人,或是邻居来聊天,大家很喜欢提起华盛顿和纽约的事。他们最爱讨论的,就是华盛顿政府的各项建设和措施。

“政治在操纵着美国这个国家。”亚伯拉罕开始有了这个观念。

他急于获得知识,连包装用的报纸都捡起来看,这正是拓荒地区孩子的课本。

在拓荒地区,很少有人识字,因此亚伯拉罕可说是在村子中,知道最多消息的人。可是,在这些旧报纸上仍然有许多句子是他所不懂的。

亚伯拉罕14岁时,当地有人开了一家杂货店,贩卖食品、衣服、农具……凡是日用品几乎什么都有。店主很赏识亚伯拉罕的勤劳,想请他当店员。“我这个孩子能胜任这工作吗?他根本不会跟人打交道!”父亲很怀疑,但是亚伯拉罕却答应了。

这位在荒野中长大、沉默寡言的孩子居然当起店员来了。他亲切地招待客人,使得店内经常洋溢着笑声,生意也愈来愈好。

他过去一直说话不多,那是因为整天与大自然为伍,没有说话的必要。事实上,亚伯拉罕很喜欢店里的工作,因为店里出入的是各行各业的人,他可以听到许许多多的事。而最令亚伯拉罕高兴的,就是店里订有报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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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第一任总统华盛顿

“有什么消息没有?”

店里的客人经常这样问,林肯便会读报纸给他们听。有的人前来买东西,完全是为了要知道报纸上的消息。

城里法院的法官,有时也会到这里来,林肯因此而认识了一位叫皮贾的法官。皮贾见林肯很认真,便对他说:“你真用功,我有一些你看得懂的书,可以借你。”

这些书是《鲁宾孙漂流记》、《天方夜谭》、《天路历程》、《华盛顿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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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首任总统乔治·华盛顿

美国首任总统:乔治·华盛顿(George Washington)。

(1732年2月22日生于弗吉尼亚,卒于1799年12月14日)

任期:1789年4月30日~1793年3月4日 1793年3月4日~1797年3月4日

尊称:美国国父

出身:种植园主

学历:小学

职业:军人、政治家

党派:联邦党

出生地:威斯特摩兰县

资产来源:遗产继承、种植园收入

军衔:General of the Armies of the United States,联邦大元帅

宗教:圣公会

职务:大陆军总司令、总统

夫人:玛莎·丹德里奇

子女:无

华盛顿在普林斯顿的战斗结束后任美国首任总统(1789—1793),美国独立战争中任大陆军总司令。他毕生未进大学学习,但注意自学,使自己具备了突出的才干。早年当过土地测量员。1752年,成为维农山庄园的主人。曾参加七年战争,获中校和上校衔,积累了军事指挥的经验。1758年当选为弗吉尼亚议员。翌年与富孀M.D.卡斯蒂斯结婚,获得大批奴隶和60.75平方千米土地,成为弗吉尼亚最大的种植园主。在经营农场、手工作坊的过程中,华盛顿饱尝了英国殖民当局限制、盘剥之苦。1774年和1775年,先后作为弗吉尼亚议会的代表出席第一届、第二届大陆会议。1775年7月3日,华盛顿就任大陆军总司令。他把一支组织松散、训练不足、装备落后、给养匮乏,主要由地方民军组成的队伍整编和锻炼成为一支能与英军正面抗衡的正规军。通过特伦顿、普林斯顿和约克德等战役,击败英军,取得了北美独立战争的胜利。1783年《巴黎和约》签订,英国被迫承认美国独立。同年12月23日华盛顿递交辞呈,解甲归田。1787年他主持召开费城制宪会议。制定联邦宪法,为根除君主制,制订和批准维护有产者民主权利的宪法作出不懈的努力。

1789年,华盛顿当选为美国第一任总统。他组织机构精干的联邦政府,颁布司法条例,成立联邦最高法院。他在许多问题上倾向于联邦党人的主张,但力求在联邦党和民主共和党之间保持平衡。他支持A.汉密尔顿关于成立国家银行的计划,确立国家信用。批准T.杰斐逊所支持的公共土地法案,奠定了西部自由土地制度的基础。1793年,再度当选总统。为了缓和同英国的矛盾,1794年11月4日华盛顿派出首席法官J.杰伊与英国谈判,签订《杰伊条约》,因有损于美国利益,遭反对。1796年9月17日,他发表告别辞,表示不再出任总统。从而开创美国历史上摒弃终身总统,和平转移权力的范例。次年,回到维农山庄园。因对美国独立作出重大贡献,被尊为美国国父。

首先,他在美国独立战争中是一位成功的军事领袖。但事实上他决非是一位军事天才,当然也决不能与亚历山大和凯撒一类的将军相提并论。他的成功至少有一半是由于同他对垒的英军将领的出人意料的无能,另一半才是由于他自己的才能。但是应记住几位其他美国将领均遭惨败,而华盛顿虽说打了几个小败仗但最终赢得了战争的胜利。

其次,华盛顿是立宪会议主席。虽然他的思想对美国宪法的形成没有起重要的作用,但是他的支持者和他的名望对各州批准这部宪法却起了重大的作用。当时有一股强大的力量在反对新宪法,要不是华盛顿的影响,很难说这部宪法是否能实行。

再次,华盛顿是美国第一任总统。美国有一位华盛顿这样德才兼备的人作为第一任总统是幸运的。翻开南美和非洲各国的历史,我们可以看到即使是一个以民主宪法为伊始的新国家,堕落成为军事专制国家也是易如反掌。华盛顿是一位坚定的领袖,他保持了国家的统一,但是却无永远把持政权的野心,既不想做国王,又不想当独裁者。

与当时的其他美国领袖如托马斯·杰斐逊、詹姆斯·麦迪逊、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等相比,乔治·华盛顿缺乏创新的精神和深刻的思想。但是他比所有这些雄才大略的人物都重要得多,无论在战争还是和平期间,他在行政领导方面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没有他任何政治运动都不会达到目的。对美国的形成,麦迪逊的贡献是重大的,而华盛顿的贡献几乎可以说是不可缺少的。

乔治·华盛顿的地位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们怎样认识他给美国所带来的历史意义。要求一个当今的美国人对那种历史意义做出不偏不倚的评价自然是困难的。

乔治·华盛顿大体上可以和罗马的奥古斯都·凯撒相媲美。如果说把华盛顿排得略低一点儿,那主要是因为他比奥古斯都领导的时间要短得多,还有许多其他人如本杰明·富兰克林、托马斯·杰斐逊和詹姆斯·麦迪逊对美国的形成也起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华盛顿比亚历山大大帝和拿破仑这样的人物排得高些,因为他的功劳比起他们的来说是更加不可磨灭的。

1789年,华盛顿的卓越功勋使他当选为美国第一任总统。四年以后,他再次当选为美国总统。在做了两届总统之后,1796年9月17日,华盛顿发表《告别辞》。他宣布:“我现在应当向大家有所表示……就是我已下定决心谢绝把我放在被选之列。”从而主动放弃了继续当选美国总统的权利。华盛顿的这一举动开创了一个先例——一个至今美国仍然奉行的先例。那就是美国没有人可以成为终身总统,也不允许连任三届总统。1799年12月14日,华盛顿逝世,享年67岁。

林肯对《华盛顿传》特别感兴趣,他从这本书中知道美利坚合众国是如何建立起来的。

拓荒地的生活既平凡又单纯。同样的,林肯的少年时代也很平凡。不过,在这种平淡的日子里,林肯脑海里的知识,却逐日在增加。

林肯还不知道知识会有什么用处,他发现自己书看得愈多,不懂的事也愈多。更让他懊恼的是,没有人可以请教,无论什么事,都得靠自己的能力来判断。

林肯16岁的那一年,姐姐莎拉与邻村的人结婚,但是很不幸,她在第二年就因病去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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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时伐木工林肯

这位自小与林肯相亲相爱、同甘共苦的好姐姐,这么年轻就与世长辞,林肯心中的悲痛比母亲去世时更加深重。父亲也很伤心,但仍安慰林肯说:“这是没办法的事,我也很难过,你要想开一点。”

父亲的话虽显得生硬,但林肯听得出来其中的关心与爱意。纵然如此,林肯仍然忧伤不已。

姐姐死亡,是林肯少年时代即将结束时最感伤的事。

借火炉之光读书

亚伯拉罕·林肯对书籍之爱贯穿于他所有的时间里。他如饥似渴地阅读所能找到的一切书籍。如果听说拓居地某处有本书,他片刻也不耽搁,会立即前去借阅。一次,他赤脚徒步十二英里去借一本关于印第安那法律的书。去田间耕作干活时,他总要随身带着书本,当干活至地头马匹要休息一会儿时,他会用这些时间来看书。

他父亲却不赞同读这么多书。父亲认为,读书和这孩子的工作太不相符合,读书还会让他变懒惰,但心地善良的继母总为他读书的事做辩护,她还认为父亲应该允许孩子坚持自己的人生之路。“他一直是我又孝顺又本分的儿子,”很多年后她说,“在他读书时,我们会尽力不去打扰他。我们会让他一直读下去,读到他自己主动停下来为止。”

亚伯拉罕经常彻夜坐在火炉旁读书,一直读到火光熄灭。他往往会在身边堆着山胡桃木的树皮,当炉内火苗暗淡将熄时,他可以把树皮一片片地扔到炉内。在鸽子溪畔新拓居地,蜡烛是普通人家根本不敢想象的奢侈品,只在特殊时刻才节省着用一点点。无论何时,只要亚伯拉罕读到一些非常好的应该牢记的东西,他都会想尽一切办法记笔记。如果没有纸,他会用木炭或者一根红“赭石”(赤铁矿的一种,呈暗棕色,可做颜料,在木工业可用于在木头上做标记)在平整木板的一侧写字。烟囱一角的圆木上记满了他零乱的笔记。当把笔记牢记于心时,他就把写在木头上的字迹擦掉,以便腾出地方来记别的东西。

纸是稀有物品,所能得到的每张纸片,他都要精心保存。他用浆果汁液、胡核壳或者野荆棘的根液做墨水,他的笔是鹅毛或者火鸡毛做成的,当时这是最好的了。练习课本的许多页码上,他写满了图形、数字和算术例题,这些直到今天我们还能看到。

一个凉爽的秋日,他听说新拓居地有个叫约西亚·克劳福德的人有一本关于美国首任总统的书。他马上前去借这本书。克劳福德先生和颜悦色地同意借给他,并嘱咐他一定要小心,别把它弄脏了。

这少年刚迈开回家的步子,就迫不及待地翻开书读起来。这本书是威姆斯写的《华盛顿生平》,对他而言,这是本非常精彩的书,使他内心充满了前所未有的高尚思想和崇高的渴望。他慢慢走回家后,一直读到夜幕降临。晚饭后,在火炉一角,他又开始读,直到最后一根木柴烧成灰烬,直到炉膛中不再有忽隐忽现的火星儿。他顺着木梯爬到阁楼的床上时,已是凌晨时分。

他把书也带上阁楼,放在两根木柱的夹缝中,这样,等晨曦微露时,他不用起床,一伸手就能拿出它继续阅读。早晨,他被屋顶噼噼啪啪的落雨声惊醒。他立即伸出手取出那本书,却沮丧地发现书已经被雨水浸泡湿透了。书脊要散开了,一些页码粘在一起。他急急忙忙地下床,生起炉火,把书烘干,希望还能读完它——但是,无论他如何努力,书再也没能回归原状。

早饭后他带上书去见书的主人,希望能解释一下事情的始末。“我非常抱歉,”他说,“我愿意为您做任何事,只要结果能变好一些,您能安心一些。”

克劳福德先生说,这本书大约值二十七美分。他还表示,如果亚伯拉罕愿意给他干三天活,他就挺满意的了。“您的意思是,干三天活就可以买下这本书?”男孩子问,“还是说,这三天活仅仅是弥补我对它造成的损害?”

“我的意思是,你可以得到那本书,”克劳福德先生说,“以后它对我没多大用处了。”

因此,在这三天内,亚伯拉罕又剥玉米又打草,最后,他兴高采烈地带着那本破书回家了。这是他自己用自己的劳动直接换到的第一件物品。他把那本书读了一遍又一遍。

在林子里和田野上干活时,他一心所想的是华盛顿——美国最伟大的人物——精彩的一生。他更加坚定了自己的决心,他要过非凡的一生,尽全力让一生精彩。也许是想成为一个爱国者或一个英雄人物。尽管那时他没奢想过当总统,但他最后达成了那种荣誉和尊贵。

船夫生涯

17岁的林肯,长得比一般成人还要高大,有着高高的个子、长长的腿,但他跨着大步走路时的那副样子看来有点儿滑稽。

开垦地的年轻人,见到这位高瘦个子老是在看书,心中都有点反感。

“哼,有什么了不起!”

“骄傲的家伙!”

在这样的开垦地上,十六七岁已算是成人了。大家都喜欢模仿大人的行为,喝酒就是其中之一。

酒馆里的年轻人,往往为一点小事,就打成一团。因此林肯不喜欢和这些人在一起。

一天,一个年轻人对林肯说;“喂,你的个子虽然高,可是我看你是个懦夫。”

林肯知道他来意不善,不想理他。但是这名年轻人故意挑衅,一直在旁边冷言冷语。

“嘿,你让人家这样说,一点感觉都没有吗?”

一边说着,一边推了一下林肯的肩膀。

一直不说话的林肯,终于站了起来。

“好吧,你打算怎么样?”

林肯卷起衣袖,露出长长的手臂,围观的人看到那么长的手臂,不禁都笑了起来。

那名年轻人吼了一声:“你别神气!”就冲了过来。大家都认为这下子林肯可惨了!

谁知林肯一拳打中对方的脸部,年轻人立刻倒了下去,好半天都爬不起来。

林肯脸上毫无得意的表情,他一声不响地走了。

从此以后,再也没有人敢惹这位高个子了。

林肯仍然继续埋头工作,但是心情总是十分忧闷。因为他书读得愈多,愈觉得自己的知识不够。

想要在社会上立足,必须要有一技之长,或是懂得法律,但是自己什么都没有学过。

难道自己一辈子都要在垦区挖土吗?

林肯很喜欢田里的工作,但他了解这种开垦的工作,必须付出很大的代价。住在荒野的人,有时会受到野兽袭击;有时会被印地安人攻掠。如果暴风雨肆虐,河水泛滥成灾,辛苦开垦的土地立刻就荡然无存。相反的,如果久旱不雨,土地会龟裂,农作物就全都枯死。

而且在垦区,没有什么学校,小孩子都像原始人一样无知,只知道打架闹事。又没有医生,不幸得了重病,就无药可救,母亲和姐姐就是因此失去了宝贵的生命。

林肯最大的心愿,便是设法使垦区成为较易生存的地方,并改善拓荒者的生活,但这个愿望那时还无法实现。

林肯知道自己已经长大了,必须靠自己的力量生活,于是和父亲商量,到俄亥俄河岸的农场去为人做工赚钱。

这是林肯第一次离开父亲去自力更生。

林肯对田地里的工作可说是驾轻就熟,无论是锄地垦田、打柴挖井、照顾家畜、运货去卖,他都做得很好。

俄亥俄河是密西西比河的支流,虽是支流,却算是一条大河,有很多船只行驶其上。

1826年,林肯17岁时,美国的开垦地已扩大到密西西比河的西面了。

当时的美国,就像是一个不断膨胀的气球,一再地扩张领土,政治与经济也不断地发展。

前面已经说过,美国独立之后,欧洲的移民蜂拥而至。移民最多的时期,是1815年到1816年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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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第二次独立战争

美国独立战争结束后,英美之间的主权之争并未停止。1812年的战争,正如人们对它的称谓——“第二次独立战争”,它因英国对美国人的蛮横干预而引发。在战争开始之前的几个月中,整个国家处于恐慌与危难之中。西部地区人们最大的恐慌在于,害怕印第安人会和英国人联合起来进攻美国拓荒者的营地。但哈里森将军领导下的美国士兵,在印第安那的蒂皮卡诺与大队印第安人遭遇。残酷的战役打响了,在这场战役中,印第安人惨败以至于自那以后很长时间内他们都不敢在那一带再惹任何麻烦。

在美国第二次独立战争中,许多战斗扩大到大海中和陆地上,不断加剧人们的悲痛。最后,美国士兵在杰克逊将军率领下,在新奥尔良战役后,大败英国人。

英国对失去北美十三块拓荒地也心有不甘,想瞅准机会再夺回来。1812年6月18日,美国向英国宣战。1812至1813年,美国攻击英国北美拓荒地加拿大各省。1813年10月至1814年3月,英国在欧洲击败拿破仑帝国,将更多的兵力增援北美战场。英国占领美国的缅因州,并且一度攻占美国首都华盛顿。但是英国陆军在美国南部的路易斯安那州战场,和恰普兰湖战役、巴尔的摩战役、新奥尔良战役中多次遭到挫败,海军也连遭败局。1815年双方停战,边界恢复原状。

林肯尚未出生的前几年,欧洲不断地发生战争。法国皇帝拿破仑(1769—1821)征服了欧洲各国,英国全力对抗拿破仑的军队,终于在1815年获胜。

战争期间,英国自然无暇顾及其他的事,当战争结束后,才猛然发现美国的繁荣,因而非常震惊,想设法阻碍美国的发展,于1813年出兵攻击首都华盛顿。

但是在这个时候,英国内部却发生了问题。

英国农民除了耕地之外,还必须靠纺织羊毛,才足以维持生存。但是纺织品工业化之后,传统的手织业就无法与之竞争,农民的收入因而减少,生活更苦,大家都想移民到美国去。虽然政府一再制止,却没有用。

事实上,想移民到美国的,不仅是英国的农民。像荷兰、德国、意大利等地,因为拿破仑的征战,土地遭受严重破坏,农民们也都想去美国发展。

所以,横渡大西洋的船只,从来没有中断过。

肥沃的密西西比河中央平原,似乎敞开大门,热烈欢迎大量的移民。随着拓荒者的增加,河岸两旁形成了许多城市。

这条河流的主流和支流所产的农作物,大多卖给商人,商人收购了之后,便用船把农产品运到河口的新奥尔良去卖。因为当时还没有铁路,所以一切的货物,都靠船只来运输。

1807年,詹姆士·富尔敦所发明的汽船,以现在的眼光来看,实在是简陋不堪,但是在当时,却是了不起的发明。那是在船的两侧装置大型水车,靠着水车旋转的力量使船往前走。富尔敦的汽船是在纽约哈得逊河河口试航的,不过,深受汽船恩惠的,却是密西西比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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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 船

普通船从河口到上流,要花上几个星期的时间,有了汽船,几天就可以到了。

林肯就住在俄亥俄河旁,每隔几天,就会看见这种装有水车的汽船驶来,船上、甲板上站满了旅人、移民、商人等。林肯看到汽船,心中难免会有所憧憬。

一天,林肯划着借来的小船停在河边休息,突然跑过来两个人,气喘如牛地对林肯说:“拜托、拜托,我们错过了时间,船已经开了,请你送我们过去好吗?”

他们用手指着停在河中央的大汽船。

林肯义不容辞地把两个人送了过去。

“谢谢!谢谢!终于赶上了,这是渡船费。”

说着,给了林肯两枚5毛钱的硬币。

林肯望着手里的钱,以为自己是在做梦。辛苦工作一天,只能得到35分钱,现在载人一次,就得了一元钱。

本来只晓得埋头工作的林肯,现在终于改变了想法。他立刻买了一艘小船,开始做起船夫来了。

原来这条大街直对着河流,却没有设立码头,想要渡河的人,必须到稍远的下流去搭船。现在这里设了个渡口,大家觉得很方便。

林肯这一招很成功,有时客人太多,他忙都忙不过来。

这位瘦高个子并不像普通的船夫,只要生意好就可以了。

他在载客时,经常思索着:“船要做成什么样子,才会走得更快?”

终于让他想出来了。于是林肯很早就起来,趁着清晨还没有客人的时候,到森林里去砍树、锯木,花了几天,做了一艘比原来的船更大、跑得更快的船。然后,把渡口移到客人更多的河岸去。

俄亥俄河恰好是印地安那州与肯塔基州的河界,林肯是在印地安那州这边做生意,用船把客人运到肯塔基那边去。他的生意很好,赚了不少钱。

对岸肯塔基州也有船夫,那是一对名叫迪尔的兄弟。

迪尔兄弟见林肯的生意比他们好,心生嫉妒。

一天,两兄弟在对岸向林肯招手,林肯马上把船划过去,想不到一上岸,两兄弟便抓着林肯大骂。

“你抢我们的生意,我要你好看!”

一边说着,想把林肯按到水里去。但是林肯用力一甩,就把他们甩开了。

迪尔兄弟知道敌不过林肯,便说:“你的生意是违法的,我们到警察局去理论。”

林肯便跟着去了。

根据肯塔基州的法律,做渡船生意必须经过政府的同意许可。

一位叫贝特的治安官,先听了迪尔兄弟的控诉,然后听了林肯的陈述。听完之后,他认为林肯是在印地安那州那边做生意,并未触犯肯塔基州的法律。

迪尔兄弟不得不服从贝特的裁决,心不甘情不愿地走了。

然后,贝特对林肯说:“你不懂法律吗?一个再诚实的人,不懂法律也要吃亏的!”

于是这位治安官告诉林肯一些有关法律方面的事,林肯这才知道国家有国家的法律,而每个州也有自己的法律。保护好人的法律,有时也会被坏人利用。

从此以后,林肯经常到肯塔基州去请教贝特,他的心中,又有了另一个新的憧憬。

处在人际关系复杂的社会里,好人实在容易吃亏。林肯虽还不懂得法律,但是他的心中升起了一股强烈的愿望:“我要尽力保护好人。”

两年之后,林肯19岁时,意外地获得一次长旅途行的机会。

一天,以前曾雇用林肯当店员的杂货店老板肯特利,对林肯说:“你能不能跟我的儿子到新奥尔良去一趟?”

肯特利打算把他在当地收购来的玉米、面粉、咸肉等农产品运到新奥尔良去卖。但是让自己的孩子阿连单独去,他觉得很不放心,特地来找林肯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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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新奥尔良

新奥尔良是密西西比河河口附近的城市。从那里顺流而下,需要很多天。一路上有危险的激流和浅滩,而载货的船又必须是平底船,因此很容易搁浅,技术不到家的人根本开不过去。晚上停靠在岸边的时候,说不定还会有强盗来抢劫,因此这种运货的工作,并不是很轻松。

肯特利之所以会想到林肯,是因为林肯诚实可靠,臂力又大,加上又做过船夫,驾船的技术是一流的。

“如果你肯去,我就放心多了。一个月给你8块钱,你觉得如何?”

既可以趁机到外面去看看,又有报酬可拿,林肯想了想,便答应了下来。

林肯的父亲也对这个月薪8元的工作感到满意,便说:“你就试试看吧。”

于是林肯开始了他拿手的造船工作,前后费了一个多月的时间,终于建造了一艘平底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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