茉歌在南街上逛了三天,渐渐发觉自己身为一个快毕业的大学生在古代却无用武之地。穿越小说在现代很流行。人家穿越过来要么当个公主过过瘾,要么当个女强人叱咤风云,哪个不是风风光光,商场、情场两得意的?现在才知道,小说和现实的差距真的很大,她一个高才生在这里竟然找不到一条迅速致富的路。
钱?没有!自己还是一个不受宠的小姐,失踪个把月也不会有人注意。
帅哥?开玩笑!除了一个林子淮,还没遇见什么帅哥,何况那痞子也不是什么好人。
她和玲珑正商量着事情,突然一道黑影从酒楼里飞出来,砸到茉歌身上。她一时躲避不及,一个踉跄摔倒在地上。玲珑大惊失色,慌忙过来扶她。茉歌的手臂被磨破,鲜血染红了衣裳,她只觉得刺痛。玲珑见她出血,惊得大骂:“你长没长眼睛?没看见我家少爷吗?”
被摔出来的男人狼狈地从地上爬起来,粗犷有型的脸被揍得鼻青脸肿,唇角染着几缕血丝。男子苦笑着——他也是逼不得已的。
玲珑愤愤不平。茉歌摇摇头,扶着玲珑的手臂起来。她刚站起来,一男一女就从酒楼走出。
女子穿着一袭浅粉色的罗裙,清风拂过,卷起层层粉浪。一支金蝶珠钗斜插云鬓,坠子上镶着一颗红宝石。冰肌玉骨,华美妍丽,含怒的面容有三分骄纵和蛮横。她身边的男子大概十七八岁,面容略显几分稚气,星眸剑眉,俊朗不凡,一身紫色长袍更衬得他尊贵逼人。男子的目光掠过受伤的茉歌,复而转开。
“李志明,你好大的胆子!”女子一声娇喝,一扬手中长鞭。长鞭如电,又快又狠,抽打在李志明身上,他的手臂上立刻浮起一道道血痕。
“贱人!你本是我的未婚妻,却为了别的男人上门退婚!你让全京城的人看我笑话,我骂你又如何?”李志明难掩愤怒。几名家丁跑过来,围在李志明身边,义愤填膺地等主人一声令下就要动手打人。
“我、我就是喜欢龙霄,不喜欢你,当然要退婚。”看着旁人指指点点,少女红着脸为自己辩解。
李志明凶狠的目光扫向龙霄,“你为什么要勾引我的未婚妻?”
很多百姓在围观这幕闹剧。李志明和少女都是京中赫赫有名的富家子女,一贯行事高调,京中很多人都认识他们。他们这么一闹,惹来诸多目光,众人都在猜测龙霄的身份。
“李少爷自己看不住未婚妻,是你无能,和在下有什么关系?”龙霄笑得风度翩翩,举手投足都有一股摄人的魅力。
“有胆的报上家门,我要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绣花枕头。”龙霄不冷不热地讽刺着,笑容如三月春风,激得李志明头脑发热,热血一股脑儿直冲脑门。
“你们……来人!”李志明一扬手就要让家丁动手。
“小姐,你别乱来。李家公子在街上打死人,官府都不会追究。你不要惹事。”玲珑拉住要说话的茉歌,连退好几步。
茉歌笑了笑,安抚紧张的玲珑,笑着上前,示意李志明先不要动怒,“对不起啊,三位。我实在很不想打扰你们,不过我有些事情想要了结。等我的事情解决后,你们要吵架、要斗殴都没有问题,我还可以帮你们当裁判,或者呐喊助威也行。在你们群殴前,谁来告诉我,谁来赔我的医药费?”
茉歌确定自己很有礼貌,她觉得自己的态度很委婉,很诚恳。可是为什么,会有那么多双眼睛怒气冲冲地看着她,好像她做了什么十恶不赦的事?同样是中国人,难道隔了N百年,礼数也有了分别?